礦用翻斗式礦車是礦山中輸送煤炭、礦石和碴石等散狀物料的窄軌鐵路轉運車輛,通過絞車或其它動力設備來進行牽引。在煤礦開采、鐵礦開采以及磷礦開采等井下和地面煤、礦石等運輸中廣泛應用。是一種非常專業的運輸設備。
在礦用翻斗式礦車的結構上,其主要由車箱、車架、開式輪對、連接插銷、連接鏈、翻轉軌、緩沖裝置以及軸卡等部件組成。其中車箱主要由箱體板、端板、角鋼、帶鋼等焊接組成。材料的機械物理性能不低于Q235-A鋼。參考《JB/ T6992-1993》的規定。車箱鋼板及型鋼鉚焊前應校平直,車箱制成后表面的平面度不得超過3% (小于100mm按100mm計算),但不得超過6mm。車箱口兩對角線之差不得大于6mmo兩端翻轉軌應對稱于車箱縱向中心面安裝,其對稱度公差為4mm,其上下位置尺寸偏差亦不得大于2mm。
其次車架為金屬結構,能承受牽引力、自動力、礦車之間的碰撞力和鋼軌沖擊力。由槽鋼、碰頭座、軸卡等焊接組成。參考《JB/T6992-1993》的規定。車架用型鋼應在鉚焊前進行校直、其直線度不得大于1.5%,車架制成后兩對邊應相互平行,其平行度公差為邊長的2%,車架平面度公差為車架長度(不包括緩沖器)的2%,但不得大于5mm。車架制成后,四軸架支承面應在同一-平面上,同一軸上的兩軸架中心面應垂直于車架縱向中心面。車架上同一側兩軸架(軸卡或有垂直緩沖彈簧的軸架導框)中心線間距離與相對側兩軸架中心線間距離之差不得超過2mm,兩對角軸架間的距離之差不得大于3mm)。車架牽引裝置的中心面應對稱于車架縱向中心面,其對稱度公差為不大于6nm。
礦用翻斗式礦車的重點在其具備翻轉這一功能,其翻轉架對稱于底架縱向中心面安裝,翻轉架內側面應垂直于底架水平面,其垂直度公差為翻轉架高度的5%,兩翻轉架內側面應相互平行,其平行度公差為3mm。開式輪對:由車輪、軸、軸承等組成。技術條件參考《JB/ T6992-1993》的規定。輪對裝配前,在使用中需注意清理鐵屑和堵塞物,并清洗各零件;軸承裝配時,應采用無沖擊負荷的方法壓入;裝入軸承后,車輪轉動更為靈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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